黑民境内配偶签证申请及上诉– 无经验纯属枉然

复杂配偶签证类

自去年开始,由于移民局严谨了针对黑民和持过桥签证者境内配偶820签证的政策, 导致众多此类申请无一幸免地遭到移民局拒签。宽松的豁免条件一去不复返了。

新政策规定, 凡是在境内递交配偶签证无实质性签证者(如黑民或持过桥签证者), 需要具有极高的人力不可抗力的特殊理由方能得到豁免.自新政发布以来, 松柏接到众多被拒签者的请求,其中大部分为无子女的“黑民”申请人和持过桥签证者。

非常时期,如何应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刀切政策?“黑民”境内配偶签证申请之机会何在? 本期松柏案例专栏愿就此热点话题,推介我公司成功案例供读者借鉴。

1999年,来自中国南方的Y先生持456 考察签证来到墨尔本,3个月后签证过期便就此黑下来。1年后,国内的结发妻子Z女士提出跟他离婚。之后,前妻携女儿与另一位澳洲公民结了婚,2年后获得永居身份。7年后, Z女士与担保她的澳洲公民丈夫在澳洲离婚。虽然Y先生和前妻都在澳洲,但平日素无来往。5年后,在女儿的撮合下, 他们正式复婚。

Y先生为了能在境内申请其配偶签证走访了多家当地代理,但均未得到满意的答复。最后经朋友推荐和查阅松柏公司的网站,他决定求助松柏。2013年,他远道而来委托松柏为他在境内递交配偶820申请。

根据Y先生的家庭情况并依照当时的移民政策, 他完全符合境内申请条件, 但在2014 年政策改变后却被移民局无理拒签。面对不公平的失败,他对松柏充满信心并充分合作。松柏以认真务实的态度及时做好了上诉的各项材料。根据目前的上诉时限,等待期至少1年左右, 而他的上诉仅4个月便开庭了。

在松柏的经验指导下, 开庭仅1小时后便宣布获胜, 法官认为Y先生的上诉材料充分到位, 完全符合新法之规定,无懈可击。4周后,Y先生成功获批820 签证。他感言道: “我从非法到合法,从拒签到胜诉,可谓惊心动魄一场梦!是松柏把我重塑人生”。

鉴于目前澳洲紧锣密鼓查抄“黑民”并难于保释的铁腕手段,黑民及无实质性签证境内配偶申请举步维艰,雪上加霜。故奉劝那些有类似背景的朋友尽快寻求合法途径以求自保。特别是那些已在澳洲重组了家庭准备递交配偶签证的人,你们最大的安全莫过于明智的选择,经验与负责的专家可挽救危机,化险为夷。如果您的配偶签证已被拒签,更须慎重把握上诉的最后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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