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复杂配偶820申请与AAT上诉

复杂配偶签证类

根据最新统计,移民局针对境内有逾期居留历史, 或者在递交境内配偶820 类签证时持过桥签证的申请人,审批的门槛可谓水涨船高。如不认真对待,成功渺茫。

对有以上背景的申请人,在移民局范围内除了那些在境内已经有孩子的获批机率相对较大外,其它几乎免谈。 但这并非山穷水尽疑无路,而柳暗花明在眼前。

以下示范案例可以作为自2016 年3月新政以来, 我公司承办的众多820 拒签申请枯木逢春的见证。 在我们专业的精心打造下,被拒签的申请在AAT上诉庭重获新生,可谓捷报频传,硕果累累。值得关注的是,我们受理的申请中,大多数夫妻属于婚后未生育子女的情况。

案例一: (持之以恒)

A先生1999 年持学生签证入境澳洲后没有上学。签证过期后,递交过难民申请,但遭拒签。  2年后与国内妻子B女士离婚,女儿在澳洲完成学业后成功技术移民。 2013 年,前妻经他们女儿的担保,申办了父母移民并入境。  自2014 年始,夫妻在女儿的撮合下破镜重圆。经朋友介绍,这对远在布里斯本的夫妻求助松柏,要求 就一个,即A先生不能离境申请复婚签证, 因其妻子入澳后患上忧郁症, 需家人照料。

2014年中,松柏为A先生递交了境内820申请, 但此后, 移民局不断提升境内申请的门槛,并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于2015年下半年将A先生的820 临居申请拒签。在审理期间,因松柏使A先生夫妇对移民局的动态早有了解,故他们对此次意料之中的失利不但没有泄气,而且充满信心地继续委托松柏为其上诉AAT。上诉递交8周后,接到开庭通知。A先生接受了松柏专家详细到位的庭前辅导, 信心十足地出庭面对。法官因十分满意A先生的答辩,并当场表态,他完全符合境内递交820的申请资格, 胜诉。 6周后,A先生获批配偶临居签证。

案例二 :(攻坚大捷)

C先生2005年持假护照, 旅游签证 (附有8503限制条款) 入境澳洲, 在国内已婚并有一子。 入澳后,他用假名字向移民局递交了难民申请,失利后逾期居留。3年后,他被移民局查获送进拘留中心。此时,他向移民局透露了自己的真名字, 之后获保释,以便等候他难民上诉的结果。 1年后所有的申请均以失败告终,他再次“黑”在澳洲, 直到2011年结实了澳洲PR的W女士。 两人同居1年多后,W女士怀孕。 但 C先生告知松柏他无法与国内妻子办离婚, 因对方不肯配合。另外,因中国公安局拒绝为他开具证明, 故他无法提供中国无犯罪公证书。

针对这个复杂的个案,松柏首先需要为他豁免8503 条款,这事关能否在境内递交申请的关键, 就  C先生的历史背景而言,如果他回国申请配偶签证, 恐凶多吉少, 何时能够返澳不得而知。 这也正是他最担忧的。故他再三拜托松柏一定不能让他走离境申请这条路。 经过缜密安排,松柏首先成功地为  C先生豁免掉了8503限制条款, 之后成功递交了配偶820 签证申请。 在长达2年的审理过程中,所有重大疑难问题,如“ 不能离婚”;“无法提供中国无犯罪证明”; “假名字”, 以及长期多次“逾期居留”的品行问题等都在松柏的努力下得到攻克。这其中包含了大量的文件解释和到位的材料说明。 最终, C先生直接获批801 永居签证。 目前,他国内与前妻的孩子也赴澳与他团聚了,可谓皆大欢喜。 

 

点评:

背景复杂不可怕,攻克难题找专家;签证拒签不放弃,上诉救你救全家。试问成功有几何?松柏解惑过百家!切记,上诉庭是最高机会博弈。也是松柏引以自豪的战场!我们亲历亲为主刀,贯穿始终地跟踪,指导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