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最后成员”的复婚签证 – 3个月获批

复杂配偶签证类

最近松柏公司受理的一桩复婚案例仅在3个月内获批。该案例的特点是: 担保人曾以家庭最后成员获取澳洲永居,后与原配妻子复婚, 其妻获得澳配偶临居。案情简介如下:

申请人A女士与丈夫X先生于17年前在中国结婚,3年后夫妻生下一子。伴随着孩子的成长,夫妻之间变得难以包容,2006年离婚。X先生离婚后,儿子的抚养权由前妻承担。 他在中国别无其它亲人,过着孤独的生活, 这一切让他在澳洲定居的父母和兄弟忧心忡忡。 经过全家慎重考虑,决定让X先生以家庭最后成员的名义申请澳洲永居, 与家人团聚。 X先生的申请在家人的帮助下很快就递交到移民局,但由于他们对移民法缺乏了解,申请递交后不久被领事馆拒签,理由是X先生没有孩子的抚养权,因此他不符合家庭最后成员的条件。很快他递交了上诉,经过努力,上诉成功,并于 2009年获得澳洲永居,携儿子赴澳与家人团聚。

X先生虽然获得了亲情,但随着孩子的成长,他越发地感到单亲家庭对孩子成长的弊端,他的儿子性格比较内向,经常吵着要妈妈,这使他不得不反省自己当初离婚的决定。在家人的鼓励下, 他在入澳2年后与原配妻子提出复婚。为了实现妻子移民澳洲的愿望,他走访了许多移民代理和律师,但听到的不是没有把握的承诺, 就是缺乏信心的方案,最终令他大失所望。

通过对松柏专栏的长期观察,他带着全家人求助松柏帮助,专家透彻的分析使他耳目一新,他果断地与松柏签约。经过精心的材料准备,X先生的复婚申请及时地递交到了澳洲领事馆,很快夫妻双方接受了移民局的面试,并顺利过关。从这个复婚申请的表面上看,存在诸多的疑点是在意料之中的事,尤其是在当今移民政策和审理程序均趋于紧缩的不利形势下, X先生的复婚申请能在3个月内大功告成,可喜可贺。这个成功放射出来的另一个事实是,截至到目前为止松柏所有受理的复婚案例仍保持着百分之百的成功率。

松柏案例专栏历来报道真实案例,从不虚夸,更不做误导宣传。
成功案例永远是我们经验和实力的最好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