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 黑民境内成功申请配偶临居

复杂配偶签证类

 在此我们向大家报道松柏受理的2个长期黑在澳洲的申请人, 虽然不能离婚, 但是他们的境内配偶申请却幸运的获批, 甚至一步到位获得了永居.

案例1

1997年,来自中国北方的A先生(42岁) 赴澳考察。在他的难民申请遭到RRT上诉庭拒绝后,自1998年沦为黑民。他在长达10多年的逾期生活里, 于2007年结识了澳永居B的女士。此时的B女士刚刚获得配偶永居几个月, 但是由于情感突变, 她正和担保她获得身份的前夫闹分居。几个月后A先生和B女士经过接触, 逐渐产生了感情, 并于2008年初开始同居。A先生在国内虽然早已结婚多年, 但是夫妻感情并不好, 赴澳后由于长期分居, 夫妻感情就更淡了。虽然A先生真心实意地爱着B女士, 但经过多次与前妻交涉离婚事宜都被告知“离婚没门”,前妻甚至以巨额赔偿来要挟。为了此事A先生苦不堪言。 就因为不能离婚他跑遍了悉尼多家代理寻求帮助, 但终究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他准备放弃。后来在关注松柏每周案例专栏后他们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求助于松柏。 经了解,松柏专家首先告诉A先生, 他的配偶申请符合境内递交的条件, 他也不必为不离婚的事担心会影响到签证的成功率。松柏接案后,很快使他脱离了“黑民”处境,而且在极短时间内便获取了工作许可和医疗卡。数月后他的配偶临居签证820获批。

案例 2

2008年,Y先生 (现年35岁 ) 持676旅游签证入境澳洲, 签证上附有8503限制条款。入境后他申请了难民被拒,2009年开始逾期。 2010年他结识了澳籍S女士。两人一见钟情, 决定共渡余生, 可是

Y先生在国内有家和未成年的孩子, 夫妻的感情虽然很平淡, 但为了不影响年幼孩子的成长, 前妻无论如何都不同意与Y先生离婚, 情感问题让他处于进退两难的地步,感到很纠结。

一晃1年多过去, 一天他在上班时被移民局查获, 保释后他被移民局要求立即离境。恰巧此时S女士意外怀了身孕,紧急的关头经朋友介绍他们直接来到松柏寻求帮助。Y先生提出他不能离境, 一是女友的身孕, 二是不愿意回国遭到家人的指责, 而且他明确表示自己绝对离不了婚。接案后的短时间内松柏首先成功地为他豁免了8503条款,使他满足境内递交配偶签证的资格。在递交配偶820临居签证后, 松柏还补充有力的支持材料,在之后为期一年的移民局正常审理时间里,Y先生每次来公司都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 恐怕申请会有意外。幸运的是, 在松柏的努力下, 他终于盼来了好消息,不仅被获批了配偶签证,而且一步到位拿了永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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