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复杂配偶签证申请与AAT上诉

松柏案例专栏

根据最新统计,移民局针对境内有逾期居留历史, 或者在递交境内配偶820 类签证时持过桥签证的申请人,审批的门槛可谓水涨船高。如不认真对待,成功渺茫。

对有以上背景的申请人,在移民局范围内除了那些在境内已经有孩子的获批机率相对较大外,其它几乎免谈。 但这并非山穷水尽疑无路,而柳暗花明在眼前。

以下示范案例可以作为自2016 年3月新政以来, 我公司承办的众多820 拒签申请枯木逢春的见证。 在我们专业的精心打造下,被拒签的申请在AAT上诉庭重获新生,可谓捷报频传,硕果累累。值得关注的是,我们受理的申请中,大多数夫妻属于婚后未生育子女的情况。

A先生1999 年持学生签证入境澳洲后没有上学。签证过期后,递交过难民申请,但遭拒签。  2年后与国内妻子B女士离婚,女儿在澳洲完成学业后成功技术移民。 2013 年,前妻经他们女儿的担保,申办了父母移民并入境。  自2014 年始,夫妻在女儿的撮合下破镜重圆。经朋友介绍,这对远在布里斯本的夫妻求助松柏,要求 就一个,即A先生不能离境申请复婚签证, 因其妻子入澳后患上忧郁症, 需家人照料。

2014年中,松柏为A先生递交了境内820申请, 但此后, 移民局不断提升境内申请的门槛,并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于2015年下半年将A先生的820 临居申请拒签。在审理期间,因松柏使A先生夫妇对移民局的动态早有了解,故他们对此次意料之中的失利不但没有泄气,而且充满信心地继续委托松柏为其上诉AAT。上诉递交8周后,接到开庭通知。A先生接受了松柏专家详细到位的庭前辅导, 信心十足地出庭面对。法官因十分满意A先生的答辩,并当场表态,他完全符合境内递交820的申请资格, 胜诉。 6周后,A先生获批配偶临居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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